山东投资2024(山东投资发展集团)

山东投资2024(山东投资发展集团)

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山东投资2024,以及山东投资发展集团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本文目录

  1. 山东2022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
  2. 28年工龄2024年退休后能拿多少工资
  3. 济宁2024拆迁哪些村

一、山东2022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

2022年“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

1.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2.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3.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六个行业的中型企业,可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6月底前完成存量留抵税额全额退还。

4.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可延长至3个月,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可延长至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职工社会保险权益记录。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企业应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义务。

5.将省、市级供销社、工会、人防等对外出租的房屋,参照省级制定的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政策对承租单位进行租金减免。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减免2022年度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

6.设立50亿元再贴现“专精特新”专项引导额度,支持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理贴现。

7.设立20亿元再贴现交通物流专项引导额度,支持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交通物流企业签发或收受的票据办理贴现。

8.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在24个月以上的统筹地区,可向受疫情影响严重、暂时无法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在24个月以上,并且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不足的统筹地区,最高可提取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的4%用于职业技能培训。

9.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专项支持文旅项目建设和文旅企业纾困,年内为全省文旅企业新增贷款100亿元以上。

10.统筹省级乡村振兴战略资金8000万元支持乡村旅游发展,重点用于乡村旅游重点村、景区化村庄和旅游民宿集聚区建设,开展“乡村好时节”品牌系列活动等。

11.继续执行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政策,符合条件的旅行社可申请将暂退比例由80%提高至100%。2022年4月12日以后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可申请暂缓交纳保证金。暂退或缓交保证金补足期限均延至2023年3月31日。

12.支持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进行公务活动和群团活动时,委托旅行社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项,预付款比例不低于50%。

13.支持民航运输业加快恢复发展,对2022年新开、加密和承担重大任务的国际客运航线,给予机场单个航班2-5万元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15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在山东省新设立的航空公司运营基地或子公司、分公司,按照“先建后补、先到先得”的原则,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一次性补贴。

14.支持各市发放消费券,用于零售、餐饮、旅游等消费,省级财政安排2亿元,根据各市2022年6月至12月消费券发放及使用情况给予一定比例补助。鼓励电商平台发放消费券,引导金融机构提供网上支付满减、折扣等优惠。

15.积极扩大汽车消费,制定出台鼓励个人消费者购买汽车的具体支持政策。

16.加快推动家电消费,支持省家电协会联合家电生产、销售企业开展惠民让利促销,举办“山东家电服务节”,实施绿色智能家电“以旧换新”、节能补贴和“家电下乡”等活动,对特定绿色智能机型给予不低于200元补贴。

17.大力促进信息消费,支持企业、高校、社会组织建设虚拟现实公共应用体验中心,推动制造、教育、文旅、健康、智慧城市等领域的示范性应用解决方案入驻,促进虚拟现实技术在重点行业领域示范推广。2022-2024年,每年遴选不少于5个应用体验中心,对其建设费用的20%,给予一次性最高300万元的资金补助。

18.在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2022年6月1日—9月30日,除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外,全省国有国家A级旅游景区,首道门票全部执行不低于5折的票价优惠。省级财政共给予3000万元补助,各市视情予以补助。

19.对预制菜企业技改投资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按银行最新一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35%,给予单个企业项目最高2000万元贴息支持。支持预制菜企业在电商平台新设网上店铺,对2022年前三季度新设店铺年网零额50万元以上且排名前20位的企业,省级财政给予每家5万元奖励。举办预制菜美食专享周活动,发放预制菜网上消费“满减券”“折扣券”,省级财政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予以补助。支持新上的总投资超1亿元、投资强度超300万元/亩的预制菜项目,纳入省市重点项目,强化土地等要素资源保障。

20.支持餐饮业恢复发展,除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暂停堂食的,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得限制餐饮堂食。支持餐饮商户有效延长营业时间,夜间非高峰时段,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前提下,经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评估后,合理施划临时停车泊位,打造具有“烟火气”的消费氛围。

21.支持机电产品、农产品、劳动密集型产品利用新业态新模式开拓新市场,鼓励企业采取“前展后仓”方式,在东盟、中东、非洲、俄罗斯、荷兰等公共海外仓设立山东品牌商品展示中心,对展示场地租金给予不低于70%的资金补贴;鼓励企业面向东盟、中东、俄罗斯等市场,布局建设农产品团购平台或独立站,对企业平台建设和运营费用最高给予50%的资金补贴。

22.培育认定省级跨境电商孵化机构试点单位,对通过试点单位培训、有新增线上店铺并产生业绩的跨境电商企业,按培训费用最高给予70%的资金补贴。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

二、28年工龄2024年退休后能拿多少工资

28年工龄2024年退休后能拿多少工资:

退休后工资的多少是和工龄的关系不是特别大的,退休金领取主要是和社保以及个人交纳金额有直接关系。

1、养老金等于基础养老金加上个人账户养老金。

2、基础养老金等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加上本人平均缴费指数)除以2乘以缴费年限乘以1%。

3、个人账户养老金等于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减去退休年龄)乘以12。

4、养老金等于社会平均工资乘以20%加上个人帐户乘1/120之和。

1、缴交社会保险基金的年限,缴交社会保险基金年限越长的,养老金金额越高,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把工龄档次分为15年、20年、25年、30年、35年、35年以上六个档次,档次越高,养老金金额越高。

2、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个人账户余额越高,养老金金额也越高。

3、退休上年度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养老金金额也越高。

综上所述,28年工龄的养老金方案,需要考虑多个因素。首先,根据个人的工作年限和缴纳的养老保险金额,可以估算出退休后每月能够获得的基本养老金。此外,还可以考虑通过个人商业保险、投资理财等方式增加养老金收入。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三、济宁2024拆迁哪些村

颜店镇:史家村、颜店村、袁一村、袁二村、袁三村、袁四村、刘胡村

大安镇:徐家村、安邱府村、七里铺村、大安村、红庙村

新兖镇:后道义村、夏庙村、辛北庄村、西稻营村、金村、沈官屯村、杨厂村、东稻营村、朝阳村、东张庄村、老府庄村、杨庄村

龙桥街道:范堂村、薛庙村、六里井村、李湾村、龙桥村、韩楼村、东韩村、李庙村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

地块1位置范围:东至史家村林地,西至史家村农村道路,南至史家村林地,北至史家村林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颜店镇史家村。

地块2位置范围:东至济微路,西至永丰村耕地,南至永丰村耕地、林地,北至永丰村耕地、林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鼓楼街道永丰村。

地块3位置范围:东至冀州路,西至规划豫州支路,南至鲁王路,北至济宁市兖州区润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龙桥街道范堂村。

地块4位置范围:东至荆州路,西至梁州路,南至规划文艺路,北至兖州区惠民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建设用地、政府储备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龙桥街道薛庙村。

地块5位置范围:东至袁一村耕地,西至颜店村林地,南至颜店村林地、袁二村林地、袁一村林地、耕地,北至颜店村林地、袁二村林地、袁一村林地、耕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颜店镇颜店村、袁一村、袁二村。

地块6位置范围:东至大安镇唐庄小学,西至济宁市兖州区富民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南至徐家村建设用地,北至吉安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安镇徐家村。

地块7位置范围:东至颜店村林地、果园、刘胡村林地,西至颜店村公路用地、刘胡村公路用地,南至刘胡村公路用地,北至G327。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颜店镇颜店村、刘胡村。

地块8位置范围:东至颜店村林地,西至颜店村公路用地,南至颜店村林地、公路用地,北至颜店村公路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颜店镇颜店村。

地块9位置范围:东至袁四村公路用地,西至袁四村公路用地,南至袁四村公路用地,北至政府储备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颜店镇袁四村。

地块10位置范围:东至规划冀州支路,西至规划豫州支路,南至兖州华勤地产有限公司、山东太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至济宁华熙置业有限公司、政府储备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龙桥街道范堂村、六里井村。

地块11位置范围:东至荆州路,西至山东经典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至创业路,北至后道义村耕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兖镇后道义村。

地块12位置范围:东至袁三村、袁四村农村道路,西至袁三村、袁四村耕地,南至袁四村耕地,北至袁三村耕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颜店镇袁三村、袁四村。

地块13位置范围:东至安邱府村特殊用地、林地,西至政府储备用地,南至兖州市谷村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济宁市兖州区燕山特种润滑油有限公司、周芹祯,北至安邱府村建设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安镇安邱府村。

地块14位置范围:东至安邱府村耕地,西至山东一恒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安邱府村建设用地,南至山东国丰机械有限公司,北至兖州市银泉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安镇安邱府村。

地块15位置范围:东至安邱府村耕地,西至山东国丰机械有限公司,南至山东国丰机械有限公司,北至安邱府村耕地、建设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安镇安邱府村。

地块16位置范围:东至政府储备用地、夏庙村耕地、果园,西至夏庙村建设用地,南至山东育达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北至夏庙村建设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兖镇夏庙村。

地块17位置范围:东至西西村农村道路,西至济阳路,南至西西村林地,北至王振刚、西西村建设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驿镇西西村。

地块18位置范围:东至陈家王子村建设用地,西至陈家王子村公路用地,南至政府储备用地,北至陈家王子村农村道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小孟镇陈家王子村。

地块19位置范围:东至夏庙村果园,西至大禹路,南至山东端信堂大禹药业有限公司,北至张陈村耕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兖镇夏庙村。

地块20位置范围:东至龙桥路,西至穆庙村林地,南至七里铺村耕地、林地,北至七里铺村建设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安镇七里铺村。

地块21位置范围:东至辛北庄村林地,西至山东金大丰机械有限公司,南至S246,北至山东金大丰机械有限公司。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兖镇辛北庄村。

地块22位置范围:东至山东宝恒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西至吴家村建设用地,南至吴家村沟渠,北至吴家村沟渠。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漕河镇吴家村。

地块23位置范围:东至凯米拉天成万丰化学品(兖州)有限公司,西至七里铺村耕地,南至政府储备用地,北至七里铺村耕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安镇七里铺村。

地块24位置范围:东至山东华胜纸制品有限公司,西至大安村林地、农村道路,南至大安村建设用地、耕地,北至大安村建设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安镇大安村。

地块25位置范围:东至大禹路,西至济宁华龙农庄面粉有限公司,南至济宁华龙农庄面粉有限公司,北至济宁市东领渣土清运有限公司。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兖镇夏庙村。

地块26位置范围:东至义和庄村林地,西至义和庄村林地,南至义和庄村建设用地,北至义和庄村耕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驿镇义和庄村。

地块27位置范围:东至西稻营建设用地,西至西张庄村、黄金屯村建设用地,北至西稻营村道路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兖镇西稻营村。

地块28位置范围:东至大安镇唐庄小学、徐家村坑塘、林地、耕地,西至济宁市兖州区富民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徐家村林地、红庙村建设用地,南至红庙村农村道路,北至济宁市兖州区富民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安镇徐家村、红庙村。

地块29位置范围:东至金村林地,西至金村建设用地、林地,南至金村建设用地、林地,北至金村林地、耕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兖镇金村。

地块30位置范围:东至济微路,西至政府储备用地、济宁市兖州区惠民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南至规划永丰路,北至永丰村建设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鼓楼街道永丰村。

地块31位置范围:东至沈官屯村耕地、林地,西至沈官屯村林地,南至沈官屯村耕地,北至沈官屯村林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兖镇沈官屯村。

地块32位置范围:东至杨厂村林地、建设用地,西至杨厂村林地,南至杨厂村林地、建设用地,北至杨厂村林地、西稻营村耕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兖镇杨厂村。

地块33位置范围:东至东稻营村果园,西至东稻营村果园,南至东稻营村果园,西至东稻营村果园。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兖镇东稻营村。

地块34位置范围:东至紫薇路,西至东稻营村果园,南至东稻营村果园、林地、耕地、政府储备用地,北至东稻营村果园、建设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兖镇东稻营村。

地块35位置范围:东至李湾村建设用地、耕地,西至李湾村建设用地、耕地,南至李湾村耕地,北至丰兖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龙桥街道李湾村。

地块36位置范围:东至冀州路,西至政府储备用地,南至济宁市兖州区润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至朝阳村建设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兖镇朝阳村。

地块37位置范围:东至规划福州路,西至西浦路,南至文艺路,北至九州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兖镇沈官屯村。

地块38位置范围:东至紫薇路,西至东张庄村林地、西稻营村林地、耕地,南至西稻营村耕地、东稻营村果园、林地,北至东张庄村耕地、果园、林地、老府庄村林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兖镇东稻营村、西稻营村、东张庄村、老府庄村。

地块39位置范围:东至规划雍州路,西至规划梁州路,南至杨庄村林地、薛庙村林地,北至杨庄村林地、薛庙村林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兖镇杨庄村、龙桥街道薛庙村。

地块40位置范围:东至兖州市吉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至兖州市吉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至九州路,北至龙桥村建设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龙桥街道龙桥村。

地块41位置范围:东至龙桥村建设用地,西至兖州市吉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至九州路,北至兖州市吉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龙桥街道龙桥村。

地块42位置范围:东至规划徐州路,西至规划冀州路,南至鲁王路,北至规划靖王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兖镇朝阳村、龙桥街道范堂村。

地块43位置范围:东至青州路,西至政府储备用地,南至李庙村建设用地,北至东韩村耕地、韩楼村耕地、建设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龙桥街道韩楼村、东韩村、李庙村。

地块44位置范围:东至规划雍州路,西至规划梁州路,南至九州路,北至杨庄村林地、薛庙村林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兖镇杨庄村、龙桥街道薛庙村。

地块45位置范围:东至规划秀水路,西至韩楼村建设用地,南至韩楼村耕地,北至韩楼村建设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龙桥街道韩楼村。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1拟用于供燃气设施建设,地块2拟用于供电用地,开发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

地块3-地块6拟用于绿地建设,开发用途为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地块7-地块10拟用于道路建设,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11-地块27拟用于工业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

地块28-地块34拟用于物流仓储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仓储用地。

地块35-地块43拟用于城市开发建设,开发用途为居住用地。

地块44-地块45拟用于城市开发建设,开发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

以上地块拟征收土地地块1-地块2,地块7-地块10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地块3-地块6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地块11-地块41、地块43-地块45位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宁市兖州区2023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23〕410号)批准的成片开发范围内,地块42位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宁市兖州区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21〕421号)批准的成片开发范围内,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兖州区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和新兖镇政府、新驿镇政府、颜店镇政府、大安镇政府、小孟镇政府、漕河镇政府、龙桥街道办事处、鼓楼街道办事处拟于2023年7月28日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勘测定界及清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请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20〕74号文公布的济宁市兖州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拟征收土地共涉及三个区片,其中Ⅱ级区片每亩补偿7万元、Ⅲ级区片每亩补偿6.5万元、Ⅳ级区片每亩补偿6万元。

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济宁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1〕1946号)的规定执行。

本次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拆迁,由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制定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或按照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指定的相关拆迁单位与产权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予以补偿安置。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和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拟定并公告。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和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自2023年7月28日起至2023年 8月11日止。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可自公告结束前向兖州区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在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5日内,向兖州区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兖州区自然资源局会同等相关部门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提出的合法诉求认真复核并妥善处理。

文章分享结束,山东投资2024和山东投资发展集团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吗?欢迎再次光临本站哦!

猜你喜欢